加强校园药品安全监管 净化未成年人用药环境
2015-08-17 13:15:08

        “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以及儿童群体用药安全,消除校园药品安全隐患,滨湖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多种举措,加强校园药品安全监管。

        首先,与区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是本单位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并重申和细化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药品安全管理要求,要求各学校对本单位的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其次,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与教育以及卫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购销假劣药品以及擅自配置制剂等行为。

第三,对检查情况进行定期阶段性总结,并向教育及卫生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加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有效提高工作成效。

        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滨湖局将继续探索校园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注重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学生用药安全,杜绝校园药害事故的发生。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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