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相关问题解答
2015-08-17 15:14:56

1、什么是保健食品?

        答: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2、怎样核实保健食品真假信息?

        答: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食进健字”的保健食品为2003年之前卫生部审批的,相应信息请到卫生部网站查询;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国食健字J”的保健食品的相关信息可在本网站数据查询→保健食品→国产或进口保健食品数据库中查询。


3、关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效期的问题?

        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而在2005年7月1日前批准的保健食品,其批准证书均未载明有效期。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原则,上述未注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应当继续有效,不受现行批准证书5年有效期的约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适时开展清理换证工作。


4、一个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可以同时用于几个不同产品吗?

        答:一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其相关信息以在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5、我国化妆品法规中是如何区分化妆品类别的?

        答: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以下两大类:
        1.特殊用途化妆品。
         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07年之前称为普通化妆品)。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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