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两周年 八大亮点再回顾
2016-04-20 09:23:24

消费过程中,我们常会遇到此类情形:        汽车刚从4S店买来几天,就遇到变速箱或安全系统甚至发动机问题;就餐完毕,结账时发现,店家连纸巾都要收费;亲人刚生完孩子,隔天某某人寿保险公司就会致电推销;装修新房,发现地板问题很多,却遭遇退货难……


        以往碰到这样的消费纠纷,或是因为送检费用高,或是数额少而维权过程麻烦等原因,消费者大多无奈放弃维权。随着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这些以往消费者维权困难的状况也得到了较好的改变。


        “新消法”的实施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充分细化了消费者权益,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的方式专门作了规定,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也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下面,就让我们再来回顾“新消法”那些不容错过的八大亮点。

亮点一:网购有七天“后悔权”


        “新消法”针对网购作了多方规范,消费者拥有七天“反悔权”是其中一大亮点。以往,消费者网购后觉得商品不中意,想要退货非常困难。根据“新消法”,消费者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当然,消费者也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的运费。

亮点二:网购平台“先行赔付”

        网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实物并非正品。这时候,想退货却发现联系不上商家。以往,消费者就算找到网购平台工作人员,最多也只是关闭该网店,损失还是由消费者承担。“新消法”则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清晰定位,即“先行赔付”。

        当然,网购平台承担责任有前提,即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才承担“先行赔付”。

亮点三:举证责任倒置

        以往,消费者要想证明自己所购商品存在瑕疵,必须拿出证据,否则维权非常困难。“新消法”则减轻了消费者举证的负担,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让消费者维权更加便捷。

        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等耐用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且仅限于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不再适用。

亮点四:消费欺诈“退一赔三”

        以前,消费赔偿原则是“退一赔一”,“新消法”则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规定了保底金额为500元,即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需注意,此赔偿原则仅针对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即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亮点五:加大经营者违法处罚力度

        “新消法”对于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以往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现在则增加到一倍以上十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的,以往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在一下子提高到五十万元以下。

        这个处罚额度,让经营者必须自己掂量:违法的成本如此高,值得冒险吗?这对于规范市场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亮点六:经营者不诚信将入“黑榜”

        有些商家,为了节约成本、牟取暴利,铤而走险,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消法”对经营者有了更多的约束,一旦经营者有“新消法”规定的10种违法违规情形之一,将登上“黑榜”,公诸于众。这会如同个人信用记录一样如影随形,不仅影响这些店家在市场的经营口碑,同时还给其在未来办理一些手续时设置了限制。

亮点七: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接到婚庆公司、旅行社等电话,向你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不堪其扰。以往面对这样的情况,你找不到地方投诉。“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突破。

亮点八: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消费纠纷中,有些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情况复杂,涉及金额比较大,调解难以继续下去,往往诉至法院,但牵头难、聘请律师费用高、信息不对称、财力不对称等问题,使得消费维权陷入尴尬境地。

        “新消法”明确规定了消协诉讼主体的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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