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将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紧扣公众关注热点,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注重安全用药宣传实效,对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起到突出作用。
我局将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搭建科普展板、发放科普资料、药学专家现场咨询、慢性病用药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等公益活动,借助各级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组织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第五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多元化传播药品安全知识,纠正不适当自我用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常见误区,提高公众对安全用药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一条明文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以下是国家法定的各类药品标志。
比较常见的有精神药品标志、外用药品标志和非处方药标志。
这是安全用药应遵循的给药原则。我们平常听到不少病人说:“注射比吃药见效快”,这种认识是不够正确的。从药物被吸收到发挥作用的速度来看,注射确实比吃药见效快,但注射给药,尤其是静脉注射时,药物直接进入血管,虽然见效快,但是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往往是比较严重的。相对于注射给药,口服给药吸收慢,不良反应相对较轻,用药安全系数更高。两种给药途径相比,口服给药比注射给药简便、易行、安全。
2、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不良反应和禁忌证。当打开药盒后,会看到一张药品说明书。药品说明书不但会告诉患者如何使用药品,而且会告诉患者应注意哪些安全性问题。在服药前,请务必仔细阅读。
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也不能随意延长疗程或突然停药,更不能任意改变用药方法。①用量:不是用量越大,疗效就越好,用药剂量过大,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如:对乙酰氨基酚(即常见的扑热息痛),常常用于感冒后头痛、全身无力,关节疼痛等症状的治疗。剂量过大时则可引起肝功能衰竭,肝坏死等。②用法:严格遵照医嘱用药,切不可随意更改用药方法,以确保药品的治疗效果。如肠溶片或肠溶胶囊,如果将药片碾碎或将胶囊药粉倒出来服用则会失去其治疗作用,并可能会导致恶心、呕吐等症状。
如果以前吃某种药发生过不良反应,应牢记这种药物名称和不良反应表现,再次就诊时应告诉开处方的医生,避免再次使用或慎重使用这种药品。
5、正确选择药品,不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往往一味宣传其疗效,对不良反应却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使我们在用药的同时忽视了药品的另一面——不良反应。
6、不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现在,有一些人存在认识误区:新药、贵药、进口药=好药。其实不然,所谓好药,其标准就是同时具备有效性和安全性。在临床的疾病治疗中,好医生用药并非依赖使用进口药、名贵药品,只要是能够对症、合理用药,即使是价格低廉的普通国产药品也可以为患者治好病。
家庭备药应注意的问题
现在,很多家庭中一般都存有少量的常用药,以备小伤小病或有慢性病人使用。但是,如果保管不当,或存放时间过久,就会变质失效,用后不但不能治病,还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所以,要注意药品的妥善保存。那么,家庭备药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药品应用原包装贮存,便于识别。
原包装标签上的各项内容对安全用药有指导意义。如无原包装可能会忘记标签上的内容,造成用药错误。
2.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有些儿童使用的药品,颜色和味道都很吸引孩子,容易引起儿童误服,导致药物过量,产生毒性反应。
3.药品分类存放。药品分类存放。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贮存,外用药中可能有不宜内服的成分,误用会发生危险。
4.按照标签上规定的贮藏条件保存。按照标签上规定的贮藏条件保存。光线、温度、湿度、氧气和二氧化碳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药品质量关系安全用药。
5.定期检查药品。看是否超过有效期、是否变质失效。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可能影响疗效以及增加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掉。
药品说明书对指导用药十分重要,用药前应该仔细阅读说明书中的各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