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发出“外资企业备案制改革”后第一照
2016-10-14 17:25:15
10月12日

据悉,10月12日,无锡太湖国际学校有限公司夏峻松先生高兴地在滨湖区市场监管局领取了一张外资企业营业执照,这是根据10月8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的2016年第22号公告,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后,受市工商局委托在滨湖颁发的第一份外资企业营业执照。
“按照以往的审批制度,我公司变更股东名称、修改章程等事项,需要先去商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证书和非实质性变更备案审核表后,才能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现在,我公司直接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只用了5个工作日就办成了。”夏先生一边拿着刚领取的执照一边高兴地说,“实施备案制实施后,减少了审批环节,办照确实更方便、快捷、高效。”
据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改审批制为备案制,是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又一新举措。10月8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公告,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就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投资,对于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禁止类、鼓励类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的领域以及外资并购,均将继续实行审批管理。企业仍需凭商务部门的批复才能办理注册登记。对于外国投资者投资其他领域或采取其他方式投资的,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可先行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辖区内外资企业来说,外资备案管理制度无疑是一大福音。这一政策的推行,将大幅提高外资准入的开放度和便利度,营造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外商的投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