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无锡市滨湖区科技局合作经营科科长刘兴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无锡市滨湖区科技局合作经营科科长刘兴海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单位相关人员的礼金、购物卡,合计金额7800元,此外茶叶一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8月,刘兴海受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源头治理;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查处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厘清公私界限,塑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的良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作为,聚焦“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保持震慑常在,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中共无锡市滨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无锡市滨湖区监察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